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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1、考入我国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四年制),家庭经济困难,就读期间需要支付相应学费、生活费的准大学生(军事院校、师范类国家资助专业、国防生及委培生等免费生除外);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求学愿望强烈,富有责任心、爱心;
3、在校期间无警告、记过等不良记录的学生;
4、家境贫寒,或因遭受重大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疾病等致贫,无力承担入学所需基本费用的农村/城镇贫困学生;
5、同等条件下,单亲、孤儿、残疾者优先考虑;
6、未同时接受政府和其它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资助;
7、父母双方未领取财政工资的,户口在大关县境内的县内外就读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2015年6月29日前
三、申请资助方式
符合资助的学生可经学校推荐或本人直接向共青团大关县委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表。其中申请表统一用A4纸印刷,纸质资料报送一式三份。
1、表格领取地点:县内就读学生到学校团委(大关一中、翠华中学、大关职中)领取申请表及流程表,县外就读学生到共青团大关县委领取申请表及流程表。
2、报送单位:共青团大关县委;
3、报送地址:大关县县委大楼一楼团县委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荣娥
联系电话:0870-5621663
联系邮箱:tuanxianwei5621663@126.com
共青团大关县委
2015年6月15日
附件:大关县2015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操作流程
时间 |
流程 |
内容 |
6月25日前 |
确定初选名单 |
学生自行申请或学校推荐,填写《大关县2014年大学生助学申请表》、申请书,经汇总,将符合资格的学生推选出来,另将初选学生名册及其高考成绩统一报学校团委。 |
6月29日前 |
团县委收集审核 |
1. 学校团委将初选学生《大关县2014年大学生助学申请表》、申请书、高考成绩花名册提交至团县委;户口在大关的外地学生申请资助的,将材料直接报送至团县委。 |
7月10日前 |
团县委家访、确定候选名单 |
团县委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逐一家访,拍家访照片,填写《家访调查表》;同时根据大学生资助项目情况,确定资助学生候选名单。 |
7月10日前 |
公示 |
团县委将候选学生名单在其所在高中或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
7月10日前 |
上报材料至项目资助单位 |
团县委根据学生情况与助学项目情况,将候选学生相应的申请材料及家访表以电子版(PDF扫描或JPG照片)格式上报助学项目单位。 |
7月15日前 |
初步审核 |
由助学项目单位对候选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团县委;团县委收到审核结果后如有异议,在3个工作日向助学项目单位提出反馈。 |
7月25日-8月15日前 |
工作组集中见面和实地考察 |
助学项目单位前往当地面见家访候选学生,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团县委负责联络学生,安排面见场地,收集受助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9月15日前 |
确定受助学生;签署协议书 |
助学项目单位公布受助学生名单,团县委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其高中、社区或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助学项目单位与受助学生签署协议书,并将款项划拨至团县委。 |
9月30日前 |
核实入学情况,拨付助学金 |
学校核实受助学生入学情况,将各学生相关信息上报团县委汇总。团县委将助学金发至受助学生手中,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的3天内填写《学生承诺书》分别寄至团县委和项目资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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