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沈朝相)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桥镇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强化企业主体自查。严格落实各村、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开展好汛期公路隐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好自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按时上报对应职能站所。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村、企业自查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隐患、非煤矿山浮石危石、公路安全隐患等,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向涉及村、企业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明确到点,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实现检查全覆盖。
强化问题整改复查。根据已建立的隐患台账和问题清单,将隐患问题、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镇纪委、安委办对汛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定期督查,对未履行安全职责的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高桥镇共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8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2家次、重大项目施工企业8家次,完成隐患整改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