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关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调查与研究
时间: 2017-07-13 17:19:30
来源: 大关县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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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近几年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农村集体经济的总体实力得到了不断壮大。
一、发展现状
全县辖9个乡镇76个行政村8个社区,目前,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600万元。其中: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为1400万元左右,其他经营性收入200万元左右。集体经济收入10-50万元以上的68个村,占村总数的82.9%;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14个村,占村总数的17.1%。村级集体经济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自责任地下放后到2004年为人头税似的集体经济时期。村上按每个自然人交提留统筹款,由村级经管员上缴给乡经管站,再由经管站返还村提留款,村上有其它集体费用支出时,报乡经管站统筹支付;开支内容大体有村干部工资、社干部补助、民办教师工资及其它集体活动工作经费。此阶段没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无创收,只支出。
二是2005年至2014年为实施项目支撑农村集体经济起步发展阶段。税费改革以后,村上所有支出由乡镇财政支付,实行事前汇报经上级同意,开具发票领导审批报账制。此期由省农经站立项,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我县共实施了20个村,每个村扶持资金8-10万元,累计在我县实施项目资金196万元,主要发展了农业科技示范和规模养殖小区及名优品种引试。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起步发展,但由于项目资金有限,需持续投入的项目难以发挥滚动再发展效应,有些项目实施了也就完了,投入本金很难收回继续用于拓展发展项目,无法扩大再生产,难以发挥项目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是2014年至今为扩大发展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和新一轮扶贫计划的实施,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迎来了全面扩大发展阶段。每个村以支书或主任为法人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发展村级产业示范及其它集体经济创收项目为主,在产业脱贫发展中财政扶贫资金也倾注集体经济成为集体股权,有力地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和拓展空间,助推了全县集体经济的全面发展。此时全县每个村和居民委员会都不同程度有集体经济,发展得好的村有了100万元左右经济实体,在刺老苞、折耳根、竹笋栽培上有了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园。
二、主要做法
根据《中共大关县委 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大发【2013】27号文件,全县成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统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牵头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一是抓好项目实施,逐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从2005年以来,省级每年都有1-2个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是大关县农业局,每个项目资金10万左右,主要用于村级主导产业示范建设,当年见效或2-3年收回本金,循环投入使用,滚动发展,继续投入新的示范建设项目,成效明显,使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和逐步壮大。
二是依托资源优势,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社,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新渠道。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按照“参股不控股,监督不经营”的原则,采取村集体出资、村民出力的方式,以村支书、村主任、农村能人或种养大户为法人成立合作社,扶贫资金入注合作社成为集体资产股金,助推村级产业发展和精准脱贫,增加集体收入,达到了村集体与村民共同获利的“双赢”效果。
三是依托帮扶共建,确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下联动工作形成合力。建立了滚动帮扶重点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制度,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并选派了县直部门滚动帮扶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在巩固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力度,在按时统计上报农村财务季度报表的同时,开展各项临时的农村财务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自然村、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的新机制,继续加强村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制度实施力度。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农村集体经济有了起步和发展,但从整体来看,乡村集体经济整体的实力还比较薄弱,特别是从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和经济大环境等主客观条件分析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虽然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但也是以社为单位承包到一家一户,我县村集体基本没有土地,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以土地为主的资源优势开发农业增收难以统一。
二是集体资产薄弱,实行多种经营,仍然是村级集体经济最普遍的经营方式。我县大部分村的集体经济规模较小,经济总量不大,优势不明显。
三是没有发挥好地缘区位优势,发展二、三产业,培育村集体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四是村干部文化层次普遍较底,思想解放不够,尽管目前乡村干部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群众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
五是村干部流动性较大,加之集体资产产权股权不明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少数村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别有目的,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找思路,而是想从中捞取好处,谋取个人利益。
六是自2014年省农经站就取消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至今就没有项目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在创新产业发展上资金困难。
四、对策与建议
要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县、乡、村三级联动,各级领导及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积极培育支柱产业和稳定扩大集体财源,拓宽增收渠道,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促进农户以土地入股发展集体经济,就近为集体经济发展务工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个人收入,为建设小康社会、家庭和睦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二、三产业发展。按照“围绕旅游办基地,办好基地促旅游,搞好旅游促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靠城、靠路、靠景点的优势,发挥农特产品的优势,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和产品,围绕第三产业求发展,成为乡村集体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在景区和天然保护区加强仿野生栽培管理和天然采摘体验的生态果园、农庄建设;在城郊建设QQ农场线下实地体验,推进乡村假日休闲旅游;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建设民族特色村庄,吸引城市居民进农家体验民族生产生活风俗。
三是加强对集体经济主要管理人员及村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育,稳定集体经济发展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要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保障科学管理、高效运营,快速壮大集体资产。
四是及时出台鼓励政策,保障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将鼓励和扶持发展集体经济的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财政资金的集体产权属性,滚动持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公益效益;各级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顶层设计要给予政策支持,保障财政资金的集体产权属性,发挥项目实施连锁效应,增加集体经济实力,扩大发展空间。
五是加强监管,科学经营,引导乡村集体经济步入长期稳定增长的良性发展轨道。1.明确产权、股权和收益分配制度;2.加大对乡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建立民主管理、社会监督及强化责任约束的管理机制;3.完善乡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制度;4. 明确奖惩,加强激励,督促乡(镇)村、帮扶单位形成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的工作积极性,把村干部的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多劳多得的工作机制;5.逐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失察、失误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其追回流失的资产或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中共大关县委政府政研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