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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精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云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杨卫东介绍,本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履职尽责问题、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等。
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云南省于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8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8.2%,1至2季度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2亿元。
在专项治理中,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利用举报投诉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五级联动”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紧盯重点人群,紧抓重点环节,紧控关键程序,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涉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对困难群众冷漠怠慢,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流于形式等问题。
杨卫东介绍,云南把农村低保规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审计发现问题一并纳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州、市民政部门都采取不同方式安排部署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部门对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移交的一批低保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省民政厅对一些在履职尽责不作为、慢作为的州市和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