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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 2017-03-29 23:09:00 来源: 作者: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为大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98号)、《关于成立大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得通知》(大机编[2003]17号)、《关于明确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土地管理所人员编制的通知》(大机编[2005]10号)、《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政府办等十二个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通知》(大编[2013]3号)、大编通〔2015〕13号、大编复〔2015〕5号、《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大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大编复〔2016〕1号)等文件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有关国土资源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强化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力度。
    3.组织编制本辖区有关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审核乡(镇)国土资源规划,承办国家、省、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报件。组织开展有关国土资源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合作与交流。
    4.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5.拟定本辖区内具体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承办需报国家、省、市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移民工程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6.拟定本辖区地籍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施。组织对土地资源、地籍的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家、省、市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
    7.组织实施本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等工作,建立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和储备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8.组织对本辖区内分散、零星、小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查处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行为。
    9.负责本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调处或协助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越权勘查、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保护合法探矿权,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10.依照发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按法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办理采矿权的变更、延续和注销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收缴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划定矿区范围,对转让采矿权申请进行初审,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调处辖区内采矿权权属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的采矿权,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的有关制度。
    11.拟定本辖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防群治系统建设工作。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督矿山企业对环境破坏的恢复与治理工作。组织专业单位开展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评价、监测工作,并对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12.参与拟定本辖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财经政策,加大对有关规费的征收工作。制定本辖区内对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13.按照移民搬迁工作“分省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拟定本辖区移民搬迁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及本辖区内的省级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移民(包括概、预算)的论证。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审查、报批移民搬迁制度并配合、监督实施。参与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14.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实施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县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要求及安排部署,加强不动产职能职责整合,2017年,完善不动产登记所有数据整合,招录相关工作人员。
2.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为全县各类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改造工作。一是加强对天星镇绿南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监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是积极储备上报一批土地整治项目,为下步土地整治工作打基础。
3.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加强工程治理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和申报力度。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日常巡排查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化监测预警,针对矿山、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频发的情况,加强巡查力度,提出具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上报灾害发生次数、规模、险情及损失,杜绝隐瞒不报和随意扩大灾害损失上报等情况的发生,用活用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发挥最大效率。一是举全局之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强化日常巡排查,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汛期值班、速报、日报、月报等制度,确保地质灾害信息畅通;二是做好天星镇绿南村下坝滑坡治理项目、高桥镇街背后泥石流治理项目、大关县委党校—一中片区滑坡治理项目、高桥镇核桃村冉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等4个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4.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为工业强县提供资源保障。坚持“关小建大、以大并小”的办矿原则,严格执行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建立完善“依法办矿、高效办矿、和协办矿、科学办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矿产资源各项规费的收缴,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严格落实煤矿停产整顿有关要求,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制度,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落实矿业权人主体责任,确保矿区内无非法、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查处私挖乱采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强化执法监察,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加大日常巡排查、整治、打击力度,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国土资源管理新秩序。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强化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占地、圈而不探、非法转让、滥采乱挖等严重浪费土地、矿产资源、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加大巡查力度、转变执法思路、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全面落实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管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使执法监察工作真正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有方法、有制度,使违法案件一有苗头就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切实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巩固违法占地整治和矿业秩序整顿成果,维护好管地用地和管矿采矿秩序。
6.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土地征用、矿业权审批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引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进一步做到底数清、情况准、明确领导职责,责任到人,平时积极做好疏导劝解工作。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作风,树立国土部门廉洁从政新形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部门职能工作,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整顿“四风”问题。进一步抓好、抓实各项反腐倡廉措施,有效预防腐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结合大关县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建设“两强一堡”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利用资源更加节约集约、维护群众权益更加有力有效,不断提高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既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分别是大关县国土资源局、大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大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关县国土资源局翠华分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玉碗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寿山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悦乐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天星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吉利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高桥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上高桥所、大关县国土资源局木杆所。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县国土局财务总收入55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6.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县国土局财政拨款收入55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6.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6.51万元(本级财力556.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县国土局预算总支出55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1万元,占总支出的97.52%,项目支出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4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27”主要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11”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01”主要反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全年公用经费人均0.75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均增加0.03万元,增长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增加,工资较上年也有所增长。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国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13.8万元。为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减少地质灾害工作经费1.7万元。
 
1.大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http://www.limingculture.com/uploadfile/2017/1110/20171110111243509.xlsx

2.大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说明
http://www.limingculture.com/uploadfile/2017/1110/20171110111314649.doc

3.大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http://www.limingculture.com/uploadfile/2017/1110/2017111011134687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