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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乡镇概况
高桥镇位于大关县西北部,地处两县六乡镇,即大关县寿山镇、吉利镇、木杆镇,永善县团结乡、马楠乡、水竹乡集合部,最高海拔太华村水坪梁子2780米,最低海拔高桥村尤家河坝860米。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海拔1090米,距离县城45.6公里。全境山高坡陡,沟谷纵横,海拔高差大,属典型的高山河谷地貌。气候四季平和,夏无酷暑,冬少严寒,干湿季节分明。高桥河、新开河、甘河三河交错,水能资源较为丰富;另有煤、铜、铁、铅锌等矿产资源。国土面积240.5平方公里。是大关核桃产业发展的重点乡镇,素有“核桃之乡”的美称。
高桥镇辖8个村委会174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5449户21143人,其中女8871人,非农业人口2513人,少数民族2498人。居住着汉、苗、彝、回等民族。8个村通自来水,通公路,通电话。广播电视覆盖率80.28%。乡村劳动力资源12420人,农业从业人员7124人。
截至2012年底,通路里程220公里,143个村民小组完成农网改造,169个村民小组通移动信号。有非公有制企业9家。2012年全镇生产总值1.47亿元,农业总产值92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82元。全镇共发展核桃7.1万亩,已挂果3万亩,实现年产值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除太华水库外)为4655万元。
镇内有三级文化站1所,8个村级文化室和2个农家文化大院。有中学1所、镇完小1所、村完小8所、小学校点11所,在校生4368人,教职工18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65%、初中毛入学率95.63%。小学教学质量居全县第5名、中学教学质量居全县第3名。共开展大型教研活动13次,师训141次。小学校园占地43913平方米,建筑面积15203.84平方米,中学校园占地面积22520平方米,建筑面积7370.7平方米。2012年排危改造学校5所,面积3395.84平方米。教育投入210.445万元。
一、 党政领导分工
余 洋 党委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财政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挂钩太华村。
马 啸 党委副书记
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协助书记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民族宗教、统战、政法、社管综治、信访、保密、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受书记委托处理镇党委有关工作。
分管人民武装、社管综治办,兼任镇党校校长。
联系人大、政协、派出所、司法所、法庭。
挂钩高桥村。
余伟军 党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
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
挂钩高桥村。
卢云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负责太华水库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挂钩新场村。
邹永友 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工作。
挂钩甘河村。
陈世周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地震、工会、共青团、妇联、林业、抢险救灾工作。
分管工会联合会、妇联、团委、林业站。
挂钩核桃村。
吴登鸿 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水利工作,协助卢云波负责太华水库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分管水利站。
挂钩联盟村。
郭 霖 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经济运行、交通运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安全生产、经贸科技、城建、国土、环境保护和金融工作,机关公务车调度管理。
分管党政办公室、安监站、公路管理所、城建所、国土所、“一事一议”办公室。
联系电力、公路养护段、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工作。
挂钩车来村。
罗云川 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扶贫、统计、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建设工作、畜牧兽医、农机、农技、经管工作。
分管社保所、合管站、扶贫办、统计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农技站、经管站。
挂钩新开村。
汪 丽 政府副镇长(挂职)
协助镇长负责民政、残疾人事业、文化广电旅游、教育工作。
分管民政所、残联、文化站。
联系保险、移动通讯、邮政工作。
挂钩新场村。
柳 黎 计生办主任
协助镇长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马啸承担组织、宣传工作,协助卢云波负责太华水库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挂钩太华村。
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镇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四、高桥镇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服务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对办事申请进行审核登记,及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按内部分工确定该事项的全程代办人,对材料不齐的,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重新受理。
(二)告知。镇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对申请事项受理后,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办理。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接受申请后,该事项进入内部运行程序。能够及时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由工作人员负责全过程协助办理,根据办事申请性质,按承诺时限进行办理。
(四)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由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对无法办理的事项,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