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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
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志明
(2017年2月2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县政府2017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我就做好今年分管部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处理好权力和法律的关系。
(二)各政府部门在制定具体法规、政策实施办法及业务规程时,一定要加强合法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审查,一是严格依据法规、上级政策的要求来行文、办文,不能越权行政相对人的授权范围额外。二是严格按照法规政策、政府公文规范行文,做到逻辑严密谨慎、表达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含含混混。三是尽可能细化相关条款、规程,不能搞大而代之。
(三)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做出各种具体行政行为时要于法有据,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特别是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更要做到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各乡镇作为与行政相对人联系最紧密,关涉利益最多的基层政府,更要小心谨慎,做出有关权利确认、利益调整的行为一定要慎之又慎,拿不准的可请政府法制办把关。三是农业、林业、住建、水务、卫生计生、人社、教育等部门涉及到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业务时,要依法简政放权、科学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满意度。
二、关于法制办工作
县人民政府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工作,县法制办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门,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县法制办人员调整后,法制办要迅速制定相应的方案上报,完善法制办人员队伍建设,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及时组织开展法制办工作人员的专题学习与业务培训,以便强化对政府行文、发文等抽象行政行为内容合法性审查,对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三是强化法制服务工作意识。围绕精准扶贫、易地搬迁等工作,着力将法制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认真开展涉扶贫、涉办事制度改革各项决策法制审查,认真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优化执法和督察队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