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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16-08-30 17:24:02 来源: 大关县新闻中心 作者:

在全市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 杨桂红

(2016年8月26日)

秋季学期即将开学,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2016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广大师生的关爱之情。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面临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刚才,市教育局通报了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消防支队分别从如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方面作了发言,大家讲得都很好,我完全赞同,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也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学校安全工作上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良好成绩,主要体现为“四个更加”:一是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各级党政领导把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保障条件更加完善。紧紧抓住国家、省对学校基础设施加大投入的机遇,全力推进学校建设,强化技防、人防措施,不断改善安保设施、设备,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宣传教育更加实在。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能力、心里承受能力。四是周边环境更加改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了上、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大门区域的交通管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辛勤工作、长抓不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全力支持、广泛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全市学校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一是思想认识不高。少数县区、部门和学校没有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上来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松懈,没有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检查督促,从而导致学校安全事故的时有发生。二是责任制度落实不严。“一岗双责”的机制只体现在责任书的签定上,未真正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走过场,未形成全员抓安全工作的体系。三是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够。部分地方和学校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资金投入不足,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缺乏、陈旧,部分农村学校无围墙、校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四是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学校周边“三无”食品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边远的农村小学还十分突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学校学生营养餐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力,食品留样走过场,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的学校食堂购进的食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食品卫生安全在一些学校出现反弹。五是自然灾害频发。我市地处金沙江、横江、牛栏江等地质断裂带,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质破碎,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今年6月以来,我市连续暴雨致使鲁甸、昭阳、彝良、镇雄、水富、盐津等多地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次生灾害,严重威胁着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六是社会共治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由于学校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加之少数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学校安全管理仍然是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尚未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七是学生心理复杂化。由于独生子女、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网络低龄化等客观因素导致学生思想认识多元化,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上的异常,学校安全工作难度增大。八是社会因素对学校安全威胁十分严重。当前,由于经济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心理问题及时干预机制还不完善,容易产生仇视社会心理进而酿成以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的行为,而学生由于防范能力较弱往往成为其侵害的对象。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要实现“教育兴昭”的战略目标,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思想和“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要求”的办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特别要从今年我市发生的几起学校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克服思想上的松懈和麻痹大意倾向,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特别突出的位置,要求再严格一些,工作再细致一些,措施再完善一些,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进一步抓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千头万绪,来不得半点麻痹和大意,全市各级部门要突出抓实八项重点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突出抓好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事故具有偶发性和突发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现在起集中10天的时间,对本地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内部管理漏洞,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重点要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阅览室、厕所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除了春季、秋季开学常规检查之外,每月必须开展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安全大排查,全面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在次月1日前,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书面汇报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要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一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二)突出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加强人防。要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充实校园保卫力量,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要严格执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防止无业人员进入校园,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二要加强技防。要在校园和学生宿舍楼的出入口、围墙周边、学校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与公安部门联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窗进行加固,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三要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的管理。开展对学校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的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四要加强对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要采取明查、暗查、发动学生举报等方式收缴管制刀具,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五要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管理。学校的早操、课间操及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加强管理。学校开展大型活动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其他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突出抓好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要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深入了解学生动态,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活动,逐一进行疏导化解,逐人进行教育稳控,有效化解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各种矛盾。对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引导学生合理、合法地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避免出现以打架、斗殴等违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对有治安、刑事苗头的矛盾纠纷,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解决,严防学生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突出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始终坚持学校食品安全第一的观念,不折不扣执行好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抓好细节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责任事故,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强化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由市教育局牵头,商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等有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学校食堂建设的标准,结合昭通实际,制定全市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今后学校食堂建设,必须经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按食堂建设标准审核后才能施工,确保学校食堂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禁学校食堂购进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饮用水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水源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完善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加强学校卫生防疫、预防接种等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组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和咨询,使师生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控疾病的能力。

(五)突出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各学校必须将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强化心理健康和法制课程设置,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对学生的心理问题适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少年学生和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使他们能够得到学校、班集体和师生的关怀,引导他们及时纠正缺点和改正不良的行为倾向。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实行学校、年级、班级三级管理制度,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学生应对歹徒伤害、勒索、绑架以及防诈骗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紧急时刻保护自我的能力。

(六)突出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切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综治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公安、住建、卫生、文体、新闻出版、食药监、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大对侵害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校涉园案件,公安机关要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快侦快破。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流氓恶势力团伙,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发展蔓延;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侵财案件,要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震慑犯罪,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七)突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各级学校,尤其是灾区学校要把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加强用电线路、生活用火、用气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用火、私接电线、私接插座等,确保学校防火安全。要加强对师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认真清理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搭乘三无车辆和非客运车辆,防止上当受骗。

(八)突出抓好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是保障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一要加强校内施工场地管理。要将施工场地与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区域等隔离。所有施工人员须在限定的施工现场活动,不得进入教学区域、办公楼和学生宿舍;学校师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现场。二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施工车辆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严格管理,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要及时处理。施工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运输车辆在校园内按照规定道路和规定时间通行,保证校内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三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用电、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佩带标志上岗。

三、强化担当,压实责任,进一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和担当是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要落实好四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权力失去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责任不被锁定必然出现推诿。一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全方位地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当地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切实把学校安全防范部位和重点问题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基本工作格局,做到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没有不落实到人头的责任。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体系。要进一步改善学校条件,夯实安全基础;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结合各校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学校门卫保安化、校园监控视频化、饮用水安全化、消防设施专业化。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要完善制订处置事故工作预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应急工作小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实行“党委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搞好校园内部的集中整治,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管理,落实校内各项治安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把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的案件要组织专人侦破;对侵扰学校和师生的行力要依法严惩;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和校园周边学生住宿点的治安、消防管理,加强对学校内保和周边安全巡逻、检查和指导。文化部门要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要支持学校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坚决制止和查禁传播反动、色情、淫秽、暴力、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减少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容易滋生“黄、赌、毒”丑恶现象的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服务场所,制止各种非法经营活动。司法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护教育,切实做好依法治校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妥善调处,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食药监和卫生计生部门要把清理整顿和取缔学校及周边流动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把经营“三无”食品的商店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和校外学生住宿点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学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安全知识教育,配合建设等部门做好危房校舍的鉴定、排查工作,并对学校施工建筑工地实行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加大弘扬集中整治和学校安全文明创建中的先进典型,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为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纪委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调查、建议、处分的职权,加强对各级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办渎职、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切实完善信息上报制、事故报告制、大型活动校外活动审批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做好救助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采取垂直上报的方式报告事故情况,即县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组织的校外活动,活动前必须进行周密安排,并按管理权限将详细的请示报告上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多少形式的检查,对学校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县区和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排除,整改不及时,有事故隐瞒不报的,采取坚决措施,责令立即整改,给予警告,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责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最后,对近期教育工作,我再强调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育兴昭”战略。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教育与改革发展大会和《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昭发〔2016〕9号)的要求,认真研究政策,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教育兴昭”战略的实施。二是加快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我市教育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推进不力,多次被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严重影响昭通形象和项目争取。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着力解决好土地、配套资金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建设。要突出抓好2016年实施的18个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城乡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各县区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条措施”,倒排工期,合力攻坚,加大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前,我市仅有水富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要在2016年威信县、绥江县实现基本均衡,2017年盐津县、大关县实现基本均衡,2018年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永善县实现基本均衡,2019年彝良县、镇雄县实现基本均衡,这是硬任务、硬指标,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各县区政府,特别是今年要实现基本均衔目标的威信县和绥江县,要进一步查缺补漏,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家验收。各县区要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县(区)、乡镇政府“一把手”工程,落实好控辍保学双向目标责任制,采取“三包三定”(即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办、村委会领导包户,乡村干部和教师定村组、定动员流失生返校人数、定流失生具体对象)措施,使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四是强化教育资金管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各种教育资金大量倾斜贫困地区,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但从近两年审计情况来看,教育资金使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十分突出。2016年,各级财政预计安排教育专项资金近33元,仅全市学校公用经费就达到6.8亿元,如何管好用好教育资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新课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付管理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市教育局要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简便易行、可操作的《昭通市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各县区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要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相互配合,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长效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对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确保干部安全不出事。

同志们,学校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敢于担当,真抓严管,务求实效,努力把各类学校建设成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