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金 玺
2017年9月7日
同志们:
经县委常同意,我们今天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巡察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刚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范守同宣布了县委对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的6个巡察组以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授权和巡察任务安排。随后,县委巡察办还将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进行巡察业务培训,希望大家认真参加培训,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的内涵,明确职责定位,全面掌握巡察工作规程和制度,熟练掌握巡察业务知识。各巡察组要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合理制定巡察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互通情况、梳理汇总问题、分析研判,优质高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坚定做好巡察工作的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时指出,巡视利剑经过五年磨砺,威力更加彰显,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化的成绩,在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双丰收”,发挥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县委紧跟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县内率先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去年来,我县共开展了二轮巡察,覆盖了14个县直部门和6个乡镇,发现问题 275个。总体来看,巡察利剑是越来越锋利,越来越让好人称快、坏人胆寒,形成了强大震慑。从前两轮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来看,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系统内部管理混乱、“四风”问题尚未根除、个别党组织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巡察结束后,按照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督促被巡察的单位紧扣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进度,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并通过网站、报刊进行通报,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下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将组织巡察“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问责。特别是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得到了县委五人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县委陈刚书记在听取汇报时指出,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深入、稳妥地推进巡察工作,确保了巡察工作进展有序、有力、有效;各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认真开展巡察,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充分肯定,这既给了我们坚定的信心和勇气支撑,也是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巡察工作自身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巡察人员本领还不够过硬,发现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有的担当意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还不敢碰硬;有的报告站位不高、辣味不浓、尖锐性不强;个别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能“见人见事”,推进问题的立行立改、边巡边改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引起重视。如果巡察工作发现不了应该发现的深层次的问题,不仅县委不会同意,广大群众也不会满意,就连巡察对象也会认为我们是搞形式、走过场。巡察工作是对事不对人,更是为了治病救人,大家不要怕得罪人,好人是不会得罪的,坏人迟早是要得罪的,要得罪坏人就要给他得罪到底,这是在彰显正义、彰显正气。陈刚书记强调,我县政治生态并非一方净土,要求我们加强督促力度,结合“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标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也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答复,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依规依纪查处,形成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以达到挽救一批干部、教育一批干部、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的目的。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信心、不付重托、不辱使命,继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推进全县巡察工作纵深开展。
二、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伸长脖子,开展好政治巡察
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提高政治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把政治偏差查找出来。
(一)聚焦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是最重要的政治原则。政治巡察的重要任务,是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
一要了解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标杆直不直,“四个意识”强不强。看是不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有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不全面、不深入、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是不是从态度到行动和效果上都结合大关实际认真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一条路子、两个融入、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指示要求;是不是严格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有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是不是坚定“四个自信”,有无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服务人民不实等问题。
二要了解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要求严不严,政治站位高不高。对照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看是不是正确履行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不是坚持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实际部署和推进工作,有无偏离总体部署、自行其是、盲目推进等问题,有无畸轻畸重、片面推进等问题;是不是坚持按照新发展理念开展工作,有无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举步不前等问题。
三要了解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立场坚不坚定,完成政治任务坚不坚决。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觉悟高不高、政治鉴别力强不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不是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有无立场不明、态度暧昧,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等问题;是不是对白恩培、仇和等余毒保持政治清醒,认清其本质,肃清其影响;是不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无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擅自决定等问题;是不是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十二个不准”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差距,主动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党的建设,在每个地方和单位都是具体的。深化政治巡察,就是要紧紧盯住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否得到坚决维护。
一要了解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对照党章规定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出的12个方面要求,重点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不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无不讲政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等问题;是不是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基本规范,有无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只讲成绩、不讲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是不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无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长期不过双重组织生活等问题。
二要了解党建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党委(党组)书记是不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无重业务、轻党建,长期不抓基层党建的问题;是不是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无只管业务、不管党建,机关基层党建“灯下黑”,基层党组织涣散,长期不换届、党费交纳不规范、党员失联等问题。班子成员是否承担起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是不是发挥表率作用,是不是能够严格自律,以模范行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要了解选人用人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不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是不是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好干部标准,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是不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有无不讲纪律、不讲规矩、不讲程序、弄虚作假,任用干部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等问题;是不是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无违规用人、“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党委(党组)是不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是否存在不认真、不到位问题;是不是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有无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认真、不坚决、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了解纪委是不是持续深化“三转”,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是不是存在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情况。
二要了解党组织领导班子执行廉洁纪律是否严肃认真,是否存在廉洁风险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看“关键少数”是否存在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等权力,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是否存在利用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权力,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
三要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贯彻情况。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深入查找典型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三、铁面无私、敢于碰硬、善于战斗,开展好本轮巡察
巡察组的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这就要求巡察组的同志不仅要当“包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还要全面提升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提高捕捉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一)对标看齐,提升巡察质量。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期间,我们组织学习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的反馈意见,不仅受到了深刻的政治警醒和思想教育,不仅要求我们要对标整改,作为巡察干部,我们还要从中学习中央巡视组的工作经验、工作作风、工作要求、工作标准。从反馈意见来看,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既见人见事,又见招见血,既有政治的高度,又有实在的例子支撑,既一针见血直指了问题,又让被巡视地区信服。中央巡视组的工作,本身就是一部巡察工作的教科书,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和辅导。在本轮和今后的巡察中,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从反馈意见去推演他们的工作过程,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做法,提升巡察质量和水平。
(二)结合实际,突出巡察重点。在全面完成巡察任务的基础上,各巡察组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要突出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巡察监督。整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聚焦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且涉及到我县的问题,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在本轮巡察中认真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方案的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抓学习贯彻、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的情况。
二要突出对脱贫攻坚情况的巡察监督。政治巡察必须突出脱贫攻坚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巡察组把脱贫攻坚情况列为重点任务,强化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的协作配合,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压实责任、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和脱贫实效等方面情况,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三要突出对共性与个性问题的巡察监督。既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又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为县委掌握该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提供重要参考。本轮巡察还要把机关党建、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建设、机关作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列为巡察重要内容,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些工作的重要性,回应县委关切和群众期盼。
(三)练就本领,维护巡察权威。巡察既是权力,更是责任。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有与对方对话的权威性,自身不过硬,就会“虽令不从”。因此,大家要做到“四个过硬”,瞪大火眼金睛,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用巡察成果维护巡察工作权威。
一是政治过硬。县委巡察工作代表着县委的权威和形象,大家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才能增强底气。巡察工作的底气从哪里来,就是从县委的坚强支持而来,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坚决支持配合。大家要挺直腰杆、旗帜鲜明,放心、放胆开展工作,只要巡察工作需要,没有不可询问的人和事,没有不可查阅的资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巡察组了解情况,一旦发现,一律问责追责。
二是作风过硬。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大家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争做铁打的打铁人。
三是纪律过硬。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敢于亮剑,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一把尺子量到底,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确保巡察工作要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
四是能力过硬。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善于学习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家既要学习专业知识,也要学习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做专家型的巡察干部。
(四)突出问题,写好巡察报告。巡察报告是衡量巡察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但大家一定要记住,巡察报告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只有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有深度的问题,掌握了可靠的事实,有实在的例子,有具体的数据后,再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才形成巡察报告。从前两轮的巡察来看,有的报告质量不高,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发现有价值的问题,没有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巡察当成业务检查。对于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巡察中要加以纠正,请巡察办加强指导和把关。对照中央巡视组的巡视报告可以看出,报告要站在“三大问题”的政治高度,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特点,透过一个个具体表现,归纳提炼出被巡察党组织最为突出的问题,画准“政治画像”。对存在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都要根据了解核实的情况给出初步结论,对问题的具体举例不能含糊其辞、遮遮掩掩,都要见事见人,尽量用具体的时间、比例、数字等定量指标来说明。分析问题根源要深刻,责任划分要清晰,意见建议要紧扣问题来提,不能放到任何党组织都能用。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工作也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希望大家重整行装再出发,快马加鞭不下鞍,坚定信心、牢记使命,继续去完成县委交办的光荣任务,用巡察工作实际成果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中共大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